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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8、自从上个月初《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结束公开征求意见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正在完善《办法》。财税专家普遍预期年底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将出台。目前相关地方试点收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时,首套房贷款利息抵税以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为准,但最终标准仍需等相关办法明确。
海南将推动“五网”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加快推进海口美兰机场二期、三亚新机场、海口三亚地铁城铁、环岛旅游公路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造四小时、八小时飞行经济圈,推进5G网络规模化和商业化部署。海南将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制定实施《海南跨境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在招商引资上,海南将研究制定自贸港政策下的招商引资策略和办法。
从“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三项制度的关系来看,“资管新规”为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的统一监管标准,“理财新规”为“资管新规”的配套实施细则,银行自身开展理财业务需同时遵守“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为“理财新规”的配套制度,理财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需同时遵守“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蒋晓桐据南开大学新闻网报道,10月17日上午,南开大学建校100周年纪念大会在天津八里台校区体育中心召开。大会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开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共同观看了习近平总书记来校视察的专题视频。今年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南开大学视察,参观了百年校史主题展,察看了化学学院和元素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与部分院士、专家和中青年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亲切交流,并发表重要讲话。
(五)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审慎性条件。拟设代表处的外国银行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应当经济状况良好,具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并且其金融监管当局已经与银保监会建立良好的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已设立营业性机构的,除已设立的代表处外,不得增设代表处,但拟设代表处所在地为符合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的地区除外。
目前,商业银行通过设立理财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时机基本成熟。一是“资管新规”有明确要求。“资管新规”要求“主营业务不包括资管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理财新规”进一步规定“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二是为国际通行实践。由独立法人机构开展资管业务,将其与银行信贷、自营交易、证券投行和保险等金融业务相对分离,为国际通行实践。三是国内有可借鉴的实践经验。证监会和原保监会均发布实施了相关制度办法,据此批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设立资管子公司并实施持续监管。四是商业银行已具备一定的实施基础。按照原银监会要求,大部分商业银行已完成理财事业部改革,在产品销售、投资管理、风险管理、IT 系统建设、会计核算等方面相对独立运作,为设立理财子公司奠定了基础。